關于陽春市九屆六次會議委員提案第60號的答復
(摘要)
陳卓英委員:
你提出的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我市宗教工作的建議》收悉,答復如下:
一、爭取擴建、開放一到兩處宗教活動場所。一是另選址建設教堂,解決現(xiàn)在教堂信眾多面積小,交通停車不便并存在安全隱患等問題,滿足教徒開展安全、有序宗教活動的需求。二是積極爭取省、市相關部門及廣大熱心人士支持,在市政府統(tǒng)一領導下,住建、國土、旅游和春城街道等單位分工協(xié)調配合,規(guī)劃擴建崆峒禪寺,滿足佛教信眾對活動場所的迫切需要。
二、不斷加強宗教事務管理,加強對民間信仰場所的管理和指導。形成市、鎮(zhèn)、村三級管理機制,正確引導民間信仰場所開展文明、傳統(tǒng)的文化活動。
三、加強宗教工作隊伍建設。加強學習培訓,提高宗教工作業(yè)務能力和水平,爭取增加民族宗教事務局的人員編制,確保履行宗教工作執(zhí)法主體職能,合法規(guī)范管理宗教事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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